近年来,高台县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组织干部职工结合业务工作投身创建工作,力促少数民族群众幸福指数大提升。
强化就业创业,着力破解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难题。不断健全就业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援助及创业扶持力度,紧扣少数民族群众的产业发展和技能需求,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至目前,为少数民族群众安置公益性岗位13人,提供免费创业培训5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24人。
完善参保登记,着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保障水平。持续做好扩面征缴,对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梳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至目前,我县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9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
注重服务民生,着力优化少数民族毕业生培养引进。推行高校毕业生“3+1+1+1”就业服务制,即为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3次,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1次,就业政策宣传指导1次,就业创业政策落实1次,切实帮助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
拓宽输转渠道,着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劳务收入。依托“1+8”县镇劳动力市场,畅通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渠道,通过“岗位+劳务机构+培训”模式,开展多工种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协调县扶贫、财政部门及时预留补助资金,摸排符合发放输转补贴条件的少数民族劳动力。至目前,输转少数民族劳动力人,提供技能培训13人,发放劳务输转补贴7.2万元。
狠抓欠薪治理,着力保障合法权益。对本县备案、年审的家用工单位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督促有少数民族群众创办或工作的企业及时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有案必立,案必有查的办理机制,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高台县人社局: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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