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4日至5月8日,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环保督察。8月21日,督察组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移交了督察问题清单。针对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我州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年4月24日至5月8日,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8月21日,督察组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甘南州委、州政府诚恳接受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立即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州领导任副组长的甘南州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把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甘南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了整改及时、整改见效。截止目前,省级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共转办的信访投诉案件30件已全部办结,督察组反馈我州15项问题已整改完成6项,8项达到整改时序进度,1项正在推进整改。

二、主要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整改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了甘南州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并在州生态环境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整改办),总体负责全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推进事项。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依据督察组反馈我州15个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按照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甘南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我州的15类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督导单位,建立台账,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整改制度,保证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为使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关于抓落实的具体工作要求,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为契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先后4次对全州8县市及相关部门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督导单位对各县市、各部门整改过程的指导协调和整改结果的督促检查,帮助县市、部门解决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市、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推进整改工作,完成既定任务目标要求。

(四)重视信访投诉,做到即知即改。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甘南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30件,我州严格按照“立转立办立结、边督边改边公开”的原则,现已全部办结。

(五)建立问责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州环保督察整改问责工作组,由州纪委监委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重要情况沟通、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州问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监委,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跟踪督办、把关审核、汇总上报以及涉及州管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责任界定、处理意见落实等工作,并加强与省专项问责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问责工作有力有序整体推进。重点问责“矿产资源勘查情况不清,部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尾矿库闭库公告工作滞后”、“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滞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站历史遗留问题多,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安装滞后”四类问题。截至目前,对涉及的15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6人。

(六)狠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州委、州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贯彻意见》《甘南州保障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甘南州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甘南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甘南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等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制度方案10余份。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印发了《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办法》,对8县市和14个州直部门开展了年整改工作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了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环境损害的风险意识。

三、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一是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先后召开州委常委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州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等24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做出36次批示,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信访案件跟踪办理等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健全考评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出台了《甘南州构建“十大环境”考核考评工作方案》《甘南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终身追究办法》《甘南州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及整改工作中有关问题调查问责实施方案》《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等考评和追责问责制度方案,建立健全了环保工作考核问责机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环保责任。依据反馈意见,结合我州实际,对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15个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按照《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县市、各相关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确定了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彻底解决。四是加大宣教力度,建全培训机制。向全州党政干部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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